借阅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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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借书量和期限

       1、本馆实行自助借阅,学生每人/次限借书8本,教职工每人限/次限借书16本,在自助借还机上自行办理手续后,方可带书出馆。

       2、学生借书期限为60天,到期可续借,不得超期,否则视其滞留情况而停借或罚款。(超期1天内暂停借书0.5天,以此类推)。

       3、教职工借书期限为90天,到期可续借,不得超期,否则视其滞留情况而停借或罚款。(超期1天内暂停借书0.5天,以此类推)。

 

二、遗失赔偿

      借出的图书若丢失、损坏严重影响阅读的,按原价的3倍赔偿。

 

三、污损赔偿

      借书时应当检查,如发现有破损、残缺、涂改、圈点等情况,须立刻向管理人员声明,由管理人员加盖印记;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由借书人负责,并承担相应赔偿。

 

四、偷窃赔偿

      凡偷窃图书者,除追回原书外,按图书馆管理制度处罚,情节严重者交学院处理。

 

五、毕业退证

      学生毕业或因故离校前,必须归还所借书籍。否则本馆将暂缓办理该生离校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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